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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有加班費嗎?
今天看到對加班費的新聞報到。 我今天才知道台灣《勞動基本法》表示為員工的規定。
之前我以為都沒有對加班費的《勞基法》規定。 按照新聞報到,勞工每天正常工時最多8個小時,超過時公司應該給加班費。
可是我想問台灣人, “大家正在收到加班費嗎?”
突然想起來有人跟我說 “雖然公司很有名,收到每一個小時大概100左右,因為沒有加班費的原因。“
員工是乙,相對是甲。我覺得甲和乙的關係上乙不敢要求加班費。
員工不要沒有加班費的加班。公司不要做吵架的員工。
公司情況很好的話,可能會分配公司的profit為員工。可是人間的心裡不是這樣。
按照104.com.tw破的, 剛畢業人收入是4萬一下。那bonus的部分呢?
http://www.104.com.tw/jb/104i/jobWage/view?type=2
我看到許多台灣人說台灣有兩種公司:(1)台商,(2)外商。大部分人想要找外商的工作。還有,大家都喜歡換工作。
應該公司不要抽屜块要換工作的人。可是看起來他們不太知道福祉或福利部分的重要性。 給很低的薪水可以省公司的資源,可是這只是短期的部分。
抽屜新人之後教育或培訓他們,可是福裡不好,一定他要離開公司。然後公司找別人,可是當然他們也要離開。。。 這樣可能一直反覆就是公司的損害。
可是,對老闆來說,大部分台灣人不太用功所以結果不太好,業務效率比他們需要的不太滿意。對韓國人來說,台灣中小企業很強,有未來。
當然大部分是家人中心的生意。所以,公司的收益全部是為老闆全家人的。
我想過了。。。。。。。
上來台北工作的台灣人月薪2萬5千塊的話。。。。
房子,電力,水費,手機費(和吃到飽網路服務) 。。。應該需要至少1萬5千台幣。
每天吃便當的話, 60塊x3餐x30日。。 至少6000塊用為吃的。(可是怎麼可能每天吃60塊餐?)
每天喝一杯最便宜的飲料的話, 20塊x 30 = 600塊
還有要交通費。30日中除了週末以外,上班20天x50塊 = 1000塊
(25000-15000-6000-600-1000 = 2400塊 )
只是2400塊是你的。
如果。。。。 每個月20天上班的話。。。
25000/20日=1250台幣 /日
可是除了加班時間以外,8個小時是一定的。
1250/8小時 = 162.5塊/小時
每天加班2給小時的話
1250/10小時 = 125塊/小時
125塊是美金大概4dollar。
有人會說 “還有bonus” 我想再問 “整個公司有能力給bonus嗎?沒有能力給加班費的公司,怎麼可能給你bonus?”
可是我是老闆的話。。。
我喜歡用功的人。我不喜歡上班時間中一直看FB或手機的員工。當然不想給加班費。
何許對台灣老闆來說,人材的意思就是“有免費加班精神的,不管薪水多少,一直想公司的未來跟老闆的收入的人。”
許多人說,”自己開生意比較好“
可是我還在相信。。。。 工作一定要讓員工感到成就感。 我喜歡的,我想做的工作讓我很開心。
我知道我想太太多多了。 ;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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